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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稅務速報】114年度賣屋所得標準出爐!「舊制」屋主請注意,部分地區稅負微調
前言: 如果您在 114 年賣掉的是 105 年 1 月 1 日以前取得 的房屋(適用舊制),財政部已於 115 年 3 月 4 日公布最新的「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」。今年的重點在於: 高價房屋門檻維持不變,但一般地區的設算比率普遍調升 1%~5% 。 第一類:高價房屋(豪宅門檻) 如果您出售的房地總價或單價達到以下標準,且無法提供成本資料,將被視為「高價房屋」,須以 「總成交價 * 房地比例 * 20%」 計算所得: 地區 房地總成交金額 或 每坪單價 臺北市 6,000 萬元以上 120 萬元以上 新北市 4,000 萬元以上 75 萬元以上 桃園、竹縣市、中南高 3,00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上 其他地區(含宜蘭) 2,200 萬元以上 35 萬元以上 第二類:一般房屋(未達上述豪宅門檻) 若您的房屋未達高價門檻,且無法證明成本,則按 「房屋評定現值 * 固定比率」 計算所得: 最新調整: 114 年度考量市場行情,部分地區的所得額標準 調增了 1% 至 5% 。這代表如果您所在的區域房市過熱,設算出的稅負可能會比往年高一

Hank Li
4天前讀畢需時 2 分鐘


贈與?買賣?不動產移轉規劃注意事項
編者注:不動產的移轉操作,主要還是得視未來對該不動產的處置為主,若是短期內(10年內)有出售的打算,那麼以買賣方式移轉會相對省稅(但還須視個案而定),因現行的房地合一稅中,主要係以售價減除取得成本、費用...等為稅基,若是以贈與方式移轉,則取得成本就會是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...

Hank Li
2020年2月13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法令新知: Blog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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