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肺炎!政府紓困方案詳述 - 公司部分

編者注:目前政府所提出的紓困方案,在直接發現金這塊,主要分為經濟部及勞保局兩個部門所提出,分別針對了企業及員工,有兩種不同的補助方案,以下先介紹針對企業的申請條件、限制及補助方案。

 

方案全名為: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。(有夠長)

A. 可申請行業:

需要在稅籍登記時有特定的營業項目才可申請,詳細的營業項目將列在最下面,可自行對照自己的營業項目內有沒有跟表列一樣的營業項目,只要有任一個符合即可

 

註:設立時國稅局寄來的核准函內都會有所申請的營業項目

或至財政部網站查詢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cbes/web/CBES113W1

 

另外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相關補貼服務專線電話:0800-000-257

會展產業相關補貼專線服務電話:0800-628-988,02-2351-0271 按8

其他行業請撥打1988詢問

 

B. 申請資格

1. 需有辦理稅籍登記(國稅局)

2. 營收衰退超過50%

 

簡單來講,只要你有在繳納營業稅就可以申請

但核定課稅之營業人(每三個月收到營業稅稅單者),需另外檢附「各單月自結營收報表」,及業務往來存摺或帳本等「其他證明文件」(須有業者蓋章),並須確保所提供資料之真實性。

 

營收率退超過50%的認定標準如下:

比較基準:

109年任一個月的營業額,或任”連續”兩個月之平均營業額

比較對象:

109年任1個月之營業額

108年下半年之月平均營業額

108年同期(月平均)營業額

107年同期(月平均)營業額

 

只要任一個比較衰退超過50%即符合條件

 

C. 限制

補貼期間”不可”減班休息、裁員、減薪、解散或歇業。

 
 

D. 補貼項目

1. 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:109年3月”全職”投保人數 * 10,000

投保:勞保、就業保險、勞退任一即可,但僅限全職員工

2. 薪資補貼:各員工月薪 * 40%,個別員工上限2萬元

月薪包含本薪及各項津貼

一次申請,分次發放
 
 

E. 如何申請

1. 網路申請:http://csm-subsidy.cdri.org.tw/subsidy02/index/indexALL.aspx

2. 紙本申請:掛號郵寄241中華郵政三重二重埔郵局3-111號信箱,收件單位:財團法人商業發 展研究院

3. 臨櫃申請:

(北)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03號3樓

(中)台中市三民路一段158號8樓

(南)高雄市中正三路25號6樓東側

 

 

F. 應備文件

以下各附件可至經濟部網站下載:

https://csm-subsidy.cdri.org.tw/subsidy02/down/list.aspx#C

1. 申請書(附件一)。

2. 符合申請要件之下列任一證明文件:

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(401、403)、各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(附件二)。

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,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,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調降查 定銷售額證明文件(查定課徵(405)核定稅額繳款書)各單月自結營收報表(附件三)。

無法提供上述文件者,可提供各單月自結營收報表(附件三)及其他證明文件。

3. 109年3月之全職員工清冊(附件四),得以下列文件之一證明:

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,但不包括部分工時員工。

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,但不包括部分工時員工。

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。

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文件。

4. 補貼期間員工人數如有異動者,應於次月5日前提交異動名冊(附件五);如有離職者,申 請事業於檢附異動名冊時,應說明其離職原因。

5. 109年3月薪資清冊(附件六)及薪資轉帳證明,無薪資轉帳證明者得以薪資印領清冊代 之。

6. 薪資補貼領據(附件七)、營運資金補貼領據(附件八)及存摺影本。且申請後全職員工清 冊有異動,而致薪資補貼金額應減少時,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要求更換薪資補貼領 據。

 
 

受補助營業項目列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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